加強對數字經濟的監督和保護
付費游戲、在客廳下單、在線購買家政服務等近年來,網絡交易形式日益豐富,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的便利,也促進了數字經濟新業態的出現。
一組令人矚目的數據:截至今年6月,我國網民規模達到9.4億,占全球網民的五分之一;網絡零售用戶規模達到7.49億,連續7年成為全球最大的網絡零售市場;網上支付用戶規模已達8.05億筆,移動支付交易規模連續三年居世界第一,構建了以國內大周期為主體、國內外雙循環相互促進的發展新格局,數字經濟的潛力是無限的,它的力量正在顯現。
以智能終端為載體,各類軟件項目社會經濟活動向“云”端延伸。比如,扶貧產品從田間地頭“飛進”千家萬戶,幫助人們過上更好的生活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自今年以來,在新冠狀病毒肺炎的防治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。網絡購物的經濟活力和彈性也引起了全球的關注。世博會現場直播成為中國第三個進口展區。來自世界各地的參展商紛紛攜貨參加直播,以網上交易為杠桿,撬動中國內需市場,釋放巨大潛力,為全球經濟復蘇注入動力。
隨著網絡交易的快速發展,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。以直播電子商務為例,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,“擔心商品質量得不到保障”和“擔心售后問題”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兩大問題。在網絡空間中,消費信息因其復雜、超負荷的消費信息而成為新的“信息污染”。交通造假、夸大宣傳、自動續費等“消費陷阱”誤導消費者,損害用戶利益。刷單、刷評、強迫商家在平臺中“二選一”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挑戰商業規則,制約電子商務平臺的健康發展。
隨著網絡交易范圍的擴大,交易場景和種類的增加,交易背后的創意設計、生產經營、售后保障等環節也需要規范。當鮮活食品、藥品、科技產品進入網絡交易空間后,網絡交易監管不僅局限于市場監管的范圍,而且與食品安全、藥品監管、知識產權保護、個人信息保護等管理領域相重疊。另一方面,隨著互聯網深入融入社會經濟生活,網絡生態也反映了一個社會的營商環境質量、信用建設水平和商業文明程度。要加強對網絡交易的治理。
只有采取多種措施,加強監管,才能使網絡交易穩定而深遠。近年來,為適應網絡消費的新趨勢、新特點,相繼出臺了《電子商務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對網絡交易的法律保護不斷完善,為進一步規范網絡交易活動,維護網絡經濟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據。近日發布的《網上交易監督管理辦法(草案)》,將網絡社交、直播交割、自動續期等監管領域納入監管范疇,體現了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。同時,針對傳統監管手段下違法行為的發現難、取證難、定性難的問題,北京、浙江等地建立了網上交易監管系統和監控平臺,應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、云計算等技術,區塊鏈等技術進入市場監管的前沿領域,實現在線風險排查、證據收集與憑證存儲、線索傳遞、信用管理等功能。只有用科技手段實現監管創新,才能與時俱進,加強對網絡交易的監管。
加強對網絡交易的監管,既是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的需要,也關系到數字經濟自身的持續健康發展。新形勢下,要進一步明確平臺、運營商和監管部門的責任,構建多主體參與的協同治理體系,營造廉潔有序的網絡消費環境。只有這樣,才能不斷釋放數字經濟的新動能,為構建新的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