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莆田第一張票: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通關
近日,福建莆田第一張帶有報關單的 "跨境電子商務 B2B 直接出口" 商品順利發布。這些環重 54.9 公斤,造價 3000 美元,標志著在海關地區正式啟動了跨國界電子商務公司 B2B 出口監管試點項目。
跨國界電子商務的 B2B 直接出口模式,是指國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進行網上商品和企業信息展示,與外國企業建立聯系,完成溝通、定單、付款和在線或離線處理,實現貨物出口的模式。
今年 6 月,海關總署發布了 "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監管試點通知",增加了 "9710" 和 "9810" 海關監管代碼,分別適用于 "B2B 通過跨境電子商務直接出口的貨物" 和 "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的海外倉庫貨物"。
今年 8 月,海關總署發布了 "2020 年第 92 號公告",確定福州海關是跨境電子商務 B2B 出口監管的第二批試點項目,莆田市也在試點范圍內。
據了解,跨國界電子商務 B2B 出口業務的登陸將為企業提供巨大的清關設施,幫助企業減少市場。"企業通過" 單一窗口 "或"Internet+ 海關 " 在線傳輸交易訂單、海外倉庫訂單等電子信息,可以實現報關信息的全過程,簡化報關手續。此外,單張票金額低于 5000 元,不涉及證件、檢查、稅務的貨物,可以通過統一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報關單進行清關,報關項目比海關報關單減少 57 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