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賣騎手分飾三角惡意刷單,因此被判刑
一大早,外賣司機張某就分別派訂單買家、接待商戶和單車人,利用外賣平臺漏洞惡意刷100多次訂單,騙取外賣平臺郵資近9萬元。幾天前,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昌平法院獲悉,張某因詐騙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,并處罰款二萬元。
張某多年來一直是一名騎手,有一次他無意發現他可以自己當騎手、顧客和商人,然后自己下訂單,拿訂單,搶訂單,騙取外賣平臺的送貨費。
看到這個"商機"的張先生用自己的錢買了一部專門用作買家的手機,用他以前的手機做商人和騎手。碰巧,張的母親經營一家超市,是外賣平臺的商人。
從2019年7月到2019年10月,張嘗到了刷牙的甜味,下載了商務版的外賣平臺應用,并用母親的手機號碼、用戶名和密碼操作。張隱藏在家人面前,外面賣的是騎手、超市賣家、偽造買家三重身份刷訂單120多次以上,他們不需要拿起訂單,只要在現場點擊快遞完成發貨,用買家身份取消訂單,然后用司機身份點擊完成訂單。
這樣,持續了三個月的訂單欺詐,使張某非法獲利的平臺郵資超過89000元。
根據外賣臺工作人員的說法,郵資由外賣員運送的物品的距離、重量和天氣決定,其中關鍵因素是距離和重量。郵資最初應由買方支付,但如果訂單被取消,商家同意全額退款,按照外賣平臺的規定,郵資由平臺補貼,以保障搶劫者和購買者的權利。
張利用了外賣平臺上的漏洞。在計算郵費時,外賣平臺公司發現張的郵費遠遠高于其他乘客的平均水平,他的郵購都被取消了,發出訂單和退款的時間也非常近,這都發生在凌晨,因此人們懷疑乘客們惡意地刷了訂單。
在外賣平臺報警后,張某的犯罪行為被稱為"東窗事件"。
昌平法院認為,張編造事實,以大量金錢騙取他人非法占有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應依法懲處。
鑒于張到案后如實供認犯罪事實,自愿認罪,與被害人單位達成協議,達成諒解,可以彌補被害人單位損失,依法從輕處罰,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,并處二萬元罰款。